防水卷材施工验收规范要求(屋面卷材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)
一、防水卷材送检取样规范
1、首先对防水卷材的外观、品种、包装、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,确认后再形成相应验收记录,经过监理单位等代表确认,纳入工程技术档案。
2、当材料进场后要按照规定抽样检验,并出示材料进场检验报告。当性能达标时,为合格产品。
3、若其中一项指标不符合时,需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,复验为合格即可。
二、防水卷材进场监理怎么验收
1.1.卷材防水工程不得有渗漏现象和积水现象,且坡度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,排水系统应畅通。检查屋面有无渗漏和积水、排水系统是否畅通,一般可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以后进行。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宜作蓄水检验,蓄水时间不宜小于24h。
1.2.所用的防水卷材与胶粘剂的质量,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。对进场卷材必须抽样复检,合格后方可使用,并应提供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检报告,存档备查。
1.3.卷材防水层的节点构造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。卷材末端收头和接缝部位必须粘结牢固,封闭严密,不允许有开缝、翘边、滑移、鼓泡、皱折、裂纹等缺陷存在。
1.4.松散材料保护层、浅色涂料保护层与卷材防水层应粘结牢固、色泽均匀、覆盖严密。刚性整体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,其分格缝和表面分格缝的留设应准确,表面应密实平整。块体材料保护层应铺砌平整、勾缝严密,缝隙应均匀一致,横平竖直,分格缝的留设方法应正确。
1.5.卷材的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、搭接宽度、附加层的处理,均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。蓄水屋面、种植屋面的溢水口、过水孔、排水管和泄水孔,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2.卷材防水工程的验收与管理维护
2.1.卷材防水工程完工后,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核定,合格后方可签字验收。
2.2.卷材防水工程验收时,应提供防水工程设计图、设计变更单、防水工程施工方案、技术交底记录、材料准用证、质量复试报告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淋水或蓄水检验记录和验评报告等技术资料,以便存档备查。
2.3.卷材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后,应由使用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管理。严禁在有防水设防的部位凿眼打洞。若必须在这些部位增加设施时,应采取有效措施,做好防水处理。
2.4.对屋面的卷材防水层,应防止重物冲击,不得任意在屋面上堆放杂物及增设构筑物,并应经常检查防水层及其泛水节点的变化,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处理,并做出维修保养记录。
2.5.对屋面防水工程,管理人员应在每年雨季、冬季前进行检查并清扫,防止水落口、天沟、檐沟堵塞,以确保屋面排水系统畅通。
三、防水卷材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
1、标准:根据GB/T12952-2011《防水卷材》或者JG/T232-2011《建筑防水卷材》进行检测。这些标准中规定了防水卷材的外观、尺寸、物理性能、化学性能等检验项目和要求。
2、数量:根据防水卷材的生产批次、规格和检验要求来确定。一般来说,每批防水卷材应取至少3个取样点,每个取样点应取不少于1米长的样品。在每个取样点上,应从中央和两端各取一个样品。
3、取样方法:防水卷材的取样应该采用无损取样法,避免损伤卷材表面和内部结构,影响检测结果。
4、保存和运输:取样后,应将样品装入密封袋中,并在样品上标注好取样点、批次号、规格等信息。样品应在避光、防潮、通风、干燥的环境中保存,并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止磨损和挤压,避免影响检测结果。
5、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标准和数量只是一些常见的参考值,具体的取样标准和数量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检验要求来确定。建议在取样前先了解相关的检验标准和要求,并咨询专业的检验机构或技术人员的意见